問題詳情

23. 為促進臺商海外資金投資臺灣,行政院於 108 年 8 月發布「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並請證券主管機關制訂「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其從事金融投資之限額為匯回存入外匯存款專戶資金扣除必要之稅款後之百分之___為限?
(A)二十
(B)二十五
(C)四十
(D)五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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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第 6 條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資金,依下列各款規定管理運用:一、得依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提取從事投資。二、按百分之五計算之限額內,得提取自由運用。三、按百分之二十五計算之限額內,得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並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內從事金融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