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依民國 92 年 05 月 28 日 發佈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下列何者為教育主管機關權責?
(A)兒童課後照顧
(B)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醫療
(C)兒童及少年心理保健
(D)幼童專用車檢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8181
統計:A(3686),B(915),C(1773),D(474),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兒園交通車、幼兒園評鑑辦法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第九條 第三項教育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教育及經費之補助、特殊教育、幼稚教育、兒童及少年就學、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等相關事宜。

【用戶】Tzu-Chi Ku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據兒少法第十九條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鼓勵、輔導、委託民間或自行辦理下列兒童及少年福利措施一 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並提供早期療育服務。

【用戶】王琪唯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教育主管機關 當然會管制課後輔導的事情

【用戶】月(つき)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改為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