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333101】評論
(A)依官等與職等任用之(X)------政務人員產生方法有以下2種:1.由人民選舉而產生2.由行政首長逕行政任命的人員(B)分特任與簡任二個等級(X)------依政務人員法草案第三條,政務人員之職務級別,區分為特任及政務一級至政務三級(C)行政院長為政務人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X)-----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不用立法院同意(D)行政院所屬獨立機關的委員,屬於有任期保障的政務人員(O)----《中央行政機關組.....看完整詳解
【jeff340606】評論
中選 通訊 公平都有組織法任期皆為四年
【Jyun】評論
B選項的法源依據是?
【Yen Leng Chen】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文官制度與專技考試詞彙【政務人員(政務官)】 指各級政府機關依憲法、中央機關組織法律或「地方制度法」規定進用之政治性任命之人員。 政務人員(政務官)一詞,係源於英國政黨政治,其作用為免於政黨輪替之政潮,導致影響政府施政及整體人事體制而產生之制度。 我國至民國17年10月8日國民政府組織法公布,始有政務次長與常務次長之分,目前由於政務人員法尚未完成立法規範,有關政務人員之規定散見於不同法令中,是以,一般多引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之規定。=============================我國【「法制上」政務官的界定 】主要來自於 【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2第1項 】包括以下四類的有給人員>>1. 依...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
【晴。】評論
法規名稱:行政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