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29.下列哪一項得為室外集會之負責人?
(A)未滿二十歲者
(B)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C)受緩刑之宣告者
(D)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0886
統計:A(8),B(9),C(291),D(8),E(0)

用户評論

一定要考上】評論

D選項已經沒有這名詞了===已改監護宣告

Jerry】評論

第 10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應經許可之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或糾察員:一、未滿二十歲者。二、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四、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五、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