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屬性列舉法、腦力激盪法、分合法(糾合術)、檢核表法等,都是教師在實施哪種教學常用的手段
(A)情意與道德教學
(B)創造思考教學
(C)學科補救教學
(D)領導才能培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4316
統計:A(26),B(1722),C(23),D(9),E(0)

用户評論

【用戶】周怡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1.屬性列舉法,也稱特性列舉法,是美國尼布拉斯加大學的克勞福德(Robert Crawford)教授以1954所提倡的一種著名的創意思維策略。此法強調使用者在創造的過程中觀察和分析事物或問題的特性或屬性,然後針對每項特性提出改良或改變的構想。  屬性列舉法即特性列舉法也稱為分佈改變法,特別適用於老產品的升級換代。其特點是將一種產品的特點列舉出來,製成表格,然後再把改善這些特點的事項列成表。其特點在於能保證對問題的所有方面作全面的分析研究。  通過將決策系統劃分為若幹個子系統(即把決策問題分解為局部小問題),並把它們的特性一一列舉出來。將這些特性加以區分,劃分為概念性約束、變化規律等,並研究這些特性是否可以改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