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偏義複詞:上下詞義不同的「偏義」合義複詞 。偏義複詞一定要緊密聯合成一個意義。【例】國家(偏重在「國」的意義)、恩怨(偏重在「怨」的意義)、利害(偏重在「害」的意義)、乾淨(偏重在「淨」的意義)、妻子(偏重在「妻」的意義)、剪刀(偏重在「剪」的意義)、窗戶(偏重在「窗」的意義)、曾不吝情「去留」(偏重在「去」的意義)、「忘懷」得失」(偏重在「忘」的意義)、卻不見孔明「動靜」(偏重在「動」的意義)、忘路之遠近(偏重在「遠」的意義)
【馬自達】評論
問:〈桃花源記〉「忘路之遠近」是否解為「偏義複詞」,指「路之遠」妥些?答:這裡的「遠近」是「距離」的意思。全句意為「忘記走了多少的路程」。「遠近」在此為「並列式」的合義複詞,「遠」、「近」個別意義同時存在,並不偏向哪一字,而全詞「距離」之詞義,亦由此二字共同引申而來,其用法如同「多少」兩字合義以指數量(如「花了多少錢」並不單指多也不特指少),不宜解為偏義複詞。如果照字面解,那就是「忘記到底走了多遠多近」,亦即是遠或是近,都不能確定。(《漢語大辭典》第十冊P.1124「遠近」條(3)引此文,即作此解。)一般說「走了多遠」,這「遠」字仍是「距離」的意思,而不是「遙遠」。如果說「走了老遠的路」,或「這路多遠啊!」那才是「遙遠」。
【Yu Chi】評論
還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