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0 ( )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於大陸地區學校就讀,則其於申報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扣除額時,計算規定為何?
(A)該子女可列入申報扣除
(B)該子女不可列入申報扣除
(C)該子女若屬未成年,始可列入
(D)該子女若已成年始可列入。[所17條-1-1-1]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94),B(14),C(20),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綜合所得稅十大類所得、綜合所得稅-稅法實務-父母無所得而未成年子女有所得仍需申報繳稅

用户評論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依據司法院釋字第六九二號解釋答案修改為(A)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