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甲之父與乙之母為養兄妹,如甲乙結婚,其婚姻之效力為何?
(A)無效
(B) 有效
(C) 效力未定
(D) 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701
統計:A(31),B(55),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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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第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