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覚】評論
第 298 條意圖使婦女與自己或他人結婚而略誘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婦女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略誘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06 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C)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
【加油瑄瑄】評論
依刑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告訴乃論罪?☆(...
【xi】評論
A.§309 公然侮辱I 公然侮辱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