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為加強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公益性,依期貨交易法第 43 條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得以命令規定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於分派盈餘時,除依法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外,依現行規定另提百分之多少以下之特別盈餘公積,以資為公益之用途,並得由主管機關視其盈餘狀況指定之?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五十
(D)百分之八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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