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下列何者非屬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保障的受暴對象?
(A)兄弟姊妹
(B)曾有同居關係者
(C)前配偶
(D)家庭看護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2944
統計:A(82),B(344),C(111),D(64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常保護令核發、保護令執行、家庭暴力防治法 保護令之核發、效力及時限

用户評論

怡吟】評論

第 3 條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judy16580】評論

疑問,那種24小時的看護,不算在同居的範圍嗎?所謂「同居」的定義和範圍是?

好貓咪】評論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規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即使是24小時的看護也不算家庭成員

Jami】評論

https://dep.mohw.gov.tw/DOPS/cp-1160-8002-105.html我國法律並未明文定義同居關係,通常是由法官根據具體個案情況判斷之,以下列舉認定同居關係之參考標準:1. 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及動機。2. 性生活的次數及頻繁程度。3. 彼此互動的關係與緊密程度。4. 有無共同子女。5. 其他足以認定有同居關係的生活事實。

我要上榜】評論

出處:https://dep.mohw.gov.tw/DOPS/cp-1160-6410-105.html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如下:1. 配偶或前配偶。2.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3.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4.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5. 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此類型對象是指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但亦可聲請保護令。6. 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參考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