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 Hsu】評論
民法第99條停止條件: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例如:甲乙約定,乙若高普考及格,甲即贈與大英百科全書一套。 解除條件:於條件成就實失其效力 例如:甲借乙一本法典 約定乙考上後 要將法典還給甲
【judy16580】評論
疑問條件,不是指「將來客觀上不確定事實」嗎?分期支付,有確定支付完的一天,為什麼是條件?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停止擁有,解除失去
【derek801204】評論
分期支付之價金完全清償時,即取得此車之所有權。該物權行為為附停止條件之物權行為。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K】評論
還沒用—停止條件已用了—解除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