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甲男受僱於A貿易公司,任職7年,A公司的員工有10人,甲男為了照顧先天性心臟病的4歲兒子丙,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得向A公司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育嬰假
(B)家庭照顧假
(C)減少工時
(D)調整工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8573
統計:A(61),B(3331),C(271),D(48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申訴救濟過程、工作平等法12條規定

用户評論

怡吟】評論

b第 20 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已上榜)歡迎加入本讀書會】評論

3歲-滿1育嬰不超230人-減調工時無報酬

Kai Ming Tsai】評論

所以不用調整工時?

Vita】評論

(A)育嬰假 -3歲以前可以請,不得逾2年(B)家庭照顧假-題目10人又4歲以上,員工就事只能請假而已 (C)減少工時  --(D)調整工時  ---30人以上規模又3歲以前可以選擇的方式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3歲-滿1育嬰不超230人-減調工時無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