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6 條規定,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即自行迴避並通知相關機關。有關通知對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委員應通知立法院
(B)高雄市政府政風處主任應通知高雄市政府
(C)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應通知法律扶助基金會
(D)副總統應通知總統及監察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8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6 條公職人...
【志聰】評論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6 條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即自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