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柄必勝】評論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左:一、撤職。二、休職。三、降級。四、減俸。五、記過。六、申誡。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處分於政務官不適用之。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據此,選項A和B和C就可以劃掉,答案便呼之欲出了
【SunnyFunny】評論
2015年已經修法
【逢考必過】評論
修法後還是D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