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amy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訴訟法§1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二、機關爭議案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四、政黨違.....
【用戶】amy6666a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訴訟法第一條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C)二、機關爭議案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A)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B)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規定。法院組織法第51-2條I最高法院民事庭、刑事庭各庭審理案件,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與先前裁判之法律見解歧異者,應以裁定敘明理由,依下列方式處理:一、民事庭提案予民事大法庭裁判。(D)二、刑事庭提案予刑事大法庭裁判。補充:1.憲法訴訟法(108.01.04修法,111.01.04施行)2.憲...
【用戶】無限掌中置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訴訟法§1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二、機關爭議案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四、政黨違.....看完整詳解
【用戶】Lev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司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建置終審法院之大法庭制度,若有終審案件,於最高法院民事庭、最高法院刑事庭、最高行政法院各庭審理案件期間,認為足以影響裁判結果之法律見解,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先前裁判之見解已產生歧異,或具有原則重要性,可向受理案件庭聲請提案,使案件之法律爭議進入大法庭裁判。
【用戶】阿芸我上榜了!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我怎麼覺得這題解法是不同審判權終審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規範已表示之見解有異,得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D)最高法院民事庭各庭法律見解之歧異(他們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