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據教育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規定,評議決定應經出席委員多少比例以上之同意行之?
(A)三分之二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四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409
統計:A(522),B(178),C(3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rabbittsai270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三十一條

【用戶】Calin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法):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由機關首長遴聘教師、教育學者、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主管機關代表、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申評會委員因故出缺時,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申評會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議,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議;評議決定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其他事項之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成績考核委員會會議時,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為決議。但審議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