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stin1047】評論
國民教育法§10 IV:前項專任輔導教師...
【nomi】評論
(D)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皮諾丘】評論
國民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第 10 條 第四項前項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二、國民中學每校置一人,二十一班以上者,增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