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憲法第 171 條第 1 項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關於本條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條規定闡述憲法優位原則
(B)各級法院法官得認為法律牴觸憲法無效而拒絕適用
(C)司法院大法官得宣告法律無效
(D)大法官職司憲法解釋,其解釋拘束全國各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9041
統計:A(189),B(4608),C(759),D(284),E(0)
用户評論
【juisuiruth】評論
法律違憲或命令違憲---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命令違法---個案拒絕適用
【Mach Mac】評論
憲法第171條第1項: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大法官得宣告違憲→法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