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民法有關拋棄繼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B)拋棄繼承之方式,須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不必公證
(C)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為自知悉其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
(D)拋棄繼承為代位繼承之原因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4191
統計:A(341),B(1299),C(419),D(3143),E(0)

用户評論

邱程】評論

代位繼承的要件死亡與喪失繼承權都是被動型態的而拋棄繼承的喪失是主動的所以不能代位

Crystal Lin】評論

子輩都放棄繼承的話,孫輩是用[本位繼承]遞補上來子輩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才是用[代位繼承]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民法有關拋棄繼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B)拋棄繼承之方式,須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不必公證(C)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為自知悉其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D)拋棄繼承為代位繼承之原因-----------------------------------------第 1140 條 (代位繼承)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釋字第 57 號 (代位繼承) (45.1.6)  解釋爭點拋棄繼承生代位繼承問題? 解釋文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所謂代位繼承,係以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為限。來文所稱某甲之養女乙拋棄繼承,並不...

。。。。】評論

誰可以舉例啦 煩死了 法學知識根本讀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