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小李向檢察官提起告訴,說小明在公車上偷他的錢包,事後經檢察官起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小明受訊問時,可保持緘默緘默權(英語:Right to silence)是被告於刑事訴訟中所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指其在接受偵訊或於法庭審問時,有權拒答問題或保持沉默。緘默權的法理基礎源自不自證己罪原則,現今已為多數國家的法律所承認。第 95 條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
【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小李向檢察官提起告訴,說小明在公車上偷他的錢包,事後經檢察官起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小明受訊問時,可保持緘默緘默權(英語:Right to silence)是被告於刑事訴訟中所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指其在接受偵訊或於法庭審問時,有權拒答問題或保持沉默。緘默權的法理基礎源自不自證己罪原則,現今已為多數國家的法律所承認。第 95 條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