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陳女為 41 歲的阿美族,王男為 42 歲的漢族,二人結婚 3 年,因無法生育,兩人決定共同收養一位 5 歲的非原住民小孩 A,請問 A 能否取得原住 民身分?
(A)可以,因為收養者為年滿 41 歲具原住民身分的陳女
(B)可以,因為被收養者未滿 7 歲
(C)不可以,因為陳女與王男結婚未達 10 年
(D)不可以,因為王男不具有原住民身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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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君君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原住民身分法 EN第 5 條1...

【用戶】沈鶴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需要養父母雙方皆為原住民原住民身★★ ★5...

【用戶】Roy衝衝虎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需均為年滿40歲以上且具有原住民身份 ★5 ...

【用戶】君君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原住民身分法 EN第 5 條1...

【用戶】沈鶴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需要養父母雙方皆為原住民原住民身★★ ★5...

【用戶】Roy衝衝虎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需均為年滿40歲以上且具有原住民身份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