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種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亦得交由縣執行之?
(A)中央財政與國稅
(B)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C)國稅與縣稅之劃分
(D)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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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種由中央立法...

學習,才有選擇權】評論

9 下列何種事項,依憲法規定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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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第107條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B】四 司法制度。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A】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C】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憲法  第108條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一 省縣自治通則。二 行政區劃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四 教育制度。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D】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七 公用事業。八 合作事業。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十 二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