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7.支付命令是取得執行名義最簡便的方法之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人於收受命令後應該在一個月內聲明異議
(B)支付命令的管轄權依合意管轄的約定辦理
(C)如必須公示送達或於國外送達者,仍得為之
(D)支付命令在三個月內無法送達於債務人時,該支付命令失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Yuki】評論

(A)債務人於收受命令後應該在20...

Alex】評論

債務人20日內聲明異議訴訟由被告所在法院管轄如果要送去國外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