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願已還清,高普考再見囉!】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第64條第一項第一款>>>>>提起再審之訴,答案為A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我要天天 吃肉 打咚咚】評論
懲戒法64條『提起再審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