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tudybear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20 條 (警察職務之調任)I警察人員之陞遷,應本人與事適切配合之旨,考量機關、學校特性及職務需要,依資績並重、內陞與外補兼顧原則,並與教育訓練及考核相配合,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陞任或遷調歷練,以拔擢及培育人才。II警察人員具有特殊功績者,應予陞職。並由內政部警政署召開會議公開審議之。I.....看完整詳解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觀念實務解題:陞遷→不適用一般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