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ang Natsum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A)軍人 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B)身心障礙者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 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C)原住民族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 、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 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D)X
【用戶】Lillian Jo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答案<C第十條(基本國策)(7)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9)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12)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13)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