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依郵政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郵政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B)有關規範郵件種類、定義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擬訂
(C)郵政法所定之罰鍰由交通部裁罰
(D)包裹郵件之資費由交通部核定後實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7768
統計:A(26),B(273),C(221),D(3136),E(0)

用户評論

皮皮】評論

第四十八條郵件種類、定義、處理程序、交寄、資費之交付、載運、投遞與查詢補償確定之程序、金額與其方法、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受委託遞送郵件者之資格條件、委託程序與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邱清泉】評論

第 46 條本法所定之罰鍰,主管機關得交由中華郵政公司人員協助執行之

GRACE】評論

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本法 107.12.05   修正之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之第 5-1、6-1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 2 條(A)本法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第 6 條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任何人不得以遞送下列文件為營業。但國內、外互寄之跨境文件,不在此限:一、明信片。二、郵簡。三、信函:(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所交寄。(二)前目以外之人所交寄,且單件重量五百公克以下或單件資費不逾十三倍基礎郵資。運送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