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憲法之修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委員 4 分之 1 之提議
(B)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委員 4 分之 3 之出席
(C)憲法修正案,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D)複決之有效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即通過憲法修正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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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umhi Lu】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看完整詳解
【加油瑄瑄】評論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
【xi】評論
憲增12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