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Eva】評論
凡個人、政府機關、自治團體、非營利法人均得開戶,但政府機關、自治團體、非營利法人應以法定名稱開戶,並於立帳申請書代理人加註負責人姓名、職銜及提示第二證件
【Rmi】評論
第十九條存簿儲金,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前項限制,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
【joyce8751】評論
19條沒提到啊?出自於哪?這題要靠推理嗎?
【A-Ziz Tseng】評論
第19條的儲戶:政府機關、自治團體、公益法人
【郵G上榜】評論
19條沒提到啊?出自於哪?這題要靠推理嗎?
【林承洋】評論
「郵政法§19」從字面上來看,看不出來「營利法人」不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