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關於政府採購法第101條之申訴案件,廠商不服申訴審議判斷之結果者,得於審議判斷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提起何種救濟程序?
(A)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B)向所轄之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C)向所轄之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D)向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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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採購申訴審議規則第 22 條審議判斷書應附記如不服審議判斷,得於審議判斷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A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審議判斷書未依前項規定為附記或附記錯誤者,準用訴願法第九十一條及第九十二條規定。

【用戶】whappy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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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採購申訴審議規則第 22 條審議判斷書應附記如不服審議判斷,得於審議判斷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A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審議判斷書未依前項規定為附記或附記錯誤者,準用訴願法第九十一條及第九十二條規定。

【用戶】jeanlucpi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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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依照審議規則第22條第1項規定審議判斷書應附記如不服審議判斷,得於審議判斷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故答案為(A) 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