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仁】評論
府際關係1.★★★★★★★★(...
【我還想繼續努力~(111年】評論
府際關係1.定義:各級政府(含水平與垂直政府)間複雜互賴的關係,彼此應有尊重、合作、互惠的關係2.範圍:(1)狹義(即僅限於政府內。分為跨轄區的宏觀:如淡水河整治,以及跨機關/單位的微觀)(2)廣義(政府、企業、社區團體以及非營利組織之間的合作,概念近似NPS的網絡治理,如:covid-19的防疫作為)44. 下列何者和府際關係的處理議題最沒有相關?(A)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B)行政與立法的制衡:(X)行政與立法分立並互相制衡,避免一方權力過大而出現專權政治(C)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由行政院提出,計畫中的城鄉、軌道和水資源等建設皆需地方政府的配合(D)淡水河流域整治:淡水河流經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和基隆市等縣市,若進行整治則需要前述地方政府協調合作參考資料: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行政、立法分立的制度介紹陳真老師的行政學綱表下冊,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