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軍事學校或衛福部與軍校生(或公費生)的保證書合約,係為行政契約,如學生中途退學或未滿服務期限時,學生必須賠償在學期間的公費津貼及訓練費用,其性質亦準用民法第226條之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 因為軍校生跟軍事學校的合約為行政契約,所以軍事學校如果要跟軍校生求償已領取的公費,要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提起一般給付訴訟.....看完整詳解
【芬妮】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8條第1項:「人民與中央或地...
【陳無名】評論
先定性該公費之請求權從何而來依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