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4.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應沒入或得沒入之物?
(A)因違序行為所生或所得之物
(B)查禁物
(C)供違序行為所用之物
(D)供預備違序之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1795
統計:A(7),B(4),C(0),D(102),E(0)

用户評論

【用戶】Heart Wu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22條:左列之物沒入之:一  因違反本法行為所生或所得之物。二  查禁物。前項第一款沒入之物,以屬於行為人所有為限;第二款之物,不問屬於行為人於否,沒入之。供違反本法行為所用之物,以行為人所有者為限,得沒入之。但沒入,應符合比例原則。 本題應修正為D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