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5.父母為教育目的,對其子女所為必要之懲戒,不適用社維法加暴行於人之規定處罰, 其主要理由何在?
(A)不具責任能力
(B)不具違法性
(C)不具有責任
(D)不具有不法意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0709
統計:A(8),B(295),C(17),D(1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