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事、病假合計超過多少日,不得考列甲等?
(A) 7 日
(B) 10 日
(C) 12 日
(D) 14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9907
統計:A(32),B(51),C(2),D(197),E(0)

用户評論

Ronald】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考列甲等:一、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二、參加公務人員相關考試或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三、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者。四、曠職一日或累積達二日者。五、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者。六、辦理為民服務業務,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有具體事實者。前項第五款及第一項第二款第六目有關事、病假合計之日數,應扣除請家庭照顧假及生理假之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