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關於連帶債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數人負同一債務,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準用關於連帶債務之規定
(B)連帶債務之成立,除當事人明示成立外,僅限於法律規定
(C)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先對債務人中之一人,請求全部之給付
(D)因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而債務消滅者,他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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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さな】評論

(A)數人負同一債務,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準用關於連帶債務之規定:第271 條 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B)連帶債務之成立,除當事人明示成立外,僅限於法律規定 :第272 條 I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II無前項之明示時,連帶債務之成立,以法.....看完整詳解

minhochu09】評論

民法 第271條(可分之債)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

純兒】評論

第 292 條數人負同一債務,而其給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