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雅珺】評論
大法官有解釋 對於性言論是絕對言論自由保障的
【maple850310】評論
猥褻性言論(J617)可分為硬蕊、軟蕊含有暴力、性虐待與人獸性交,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無藝術性、醫學性、教育性價值,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的資訊或物品⇨硬蕊,一律禁止散布販賣播送硬蕊以外其他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的資訊或物品⇨軟蕊,採適當措施,隔絕未成年人
【奶酒貓】評論
猥褻性言論(J617)可分為硬蕊、軟蕊含有暴力、性虐待與人獸性交,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無藝術性、醫學性、教育性價值,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的資訊或物品⇨硬蕊,if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屬於散布猥褻物品硬蕊以外其他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的資訊或物品⇨軟蕊,要採適當措施,隔絕未成年人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C羅甲 與 Piglet A等人豪華別墅內「多人混戰」的過程被 木瓜乙的專業攝影機「全都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雖不含有暴力、性虐待與人獸性交,但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的資訊或物品,只要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則不屬於散布猥褻物品 ,要採適當措施,隔絕未成年人(C) 甲既不成立誘媒容留性交猥褻罪,也不成立公然猥褻罪d. 乙僅 依 意圖營利無故竊錄罪論處猥褻性言論也受言論自由保障(B)猥褻性言論包含暴力、性虐待與人獸性交而欠缺藝術、醫學或教育價值的言論(C)雖不含有暴力、性虐待與人獸性交,但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的資訊亦屬於猥褻性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