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 Lin】評論
補充郵件處理規則第六十四條:…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
【熊熊火焰】評論
A是國內 C是掛號印刷物專袋
【tailensue】評論
第六十四條 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7.國際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A) 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B) 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C) 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 補償金額(D) 依交寄郵件內容及價值定之修改成為27.國際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A) 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B) 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 (C) 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 補償金額 (D) 依交寄郵件內容及價值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