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沐沐】評論
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公布日期】97.02.12 【公布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第5條 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對象如下︰ 一、有就業或接受職業訓練意願,經評估需要職業輔導評量者。 二、依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需為其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個案,或已於庇護工場就業 經評估不適合庇護性就業之個案。 三、醫療復健穩定,有就業意願,經評估需要職業輔導評量者。 四、國民中學以上之應屆畢業生,有就業意願,經評估需要職業輔導評量者。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個案。第6條 職業輔導評量之內容,按身心障礙者之個別需求,依下列項目實施之︰ 一、身心障礙者狀況與功能表現。 二、...
【Na Hsiao】評論
我們在作職評的時候還是有可能會做到認知能力耶,為何智力測驗不可?
【Simon Lin】評論
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以職業核心生活適應能力為主軸,依職業生活能力、家庭及個人生活能力、社區生活能力組成三個核心領域因此在職業評量上應該會以上述三大核心領域為主
【Teacher Star】評論
一、身心障礙者狀況與功能表現。→(B)生活自理能力二、學習特性與喜好。三、職業興趣。四、職業性向。五、工作技能。→(A)職業能力六、工作人格。七、潛在就業環境分析。→(D)社區適應能力八、就業輔具或職務再設計。九、其他與就業有關需求之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