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陞遷法」對於各機關人員不得辦理陞任之敘述,何項正確?
(A)最近2年考績(成)列乙等者
(B)最近1年內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曾受累積達二大過以上之處分者
(C)最近1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
(D)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全時訓練或進修6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者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Kyle Broflovs】評論

公務人員陞遷法§12各機關下列人員不得辦理陞任:一、最近三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三、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五、最近一年考績(成)列丙等者,或最近一年內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曾受累積達一大過以上之處分者。但功過不得相抵。六、任現職不滿一年者。但下列人員不在此限:(一)合計任本機關同一序列或較高序列職務,或合計曾任他機關較高職務列等或.....看完整詳解

Mao】評論

公務人員陞遷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