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公務人員提起救濟之後,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撤銷服務單位之行政處分,面對當事人依法提出商調至他機關的申請,服務機關幾年之內不得拒絕?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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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6 條各機關不得因公務...

Tang】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6條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依本法提起救濟而予不利之行政處分、不合理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公務人員提起保障事件,經保訓會決定撤銷者,自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年內,該公務人員經他機關依法指名商調時,服務機關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