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fx】評論
(A)「令文」不可分段可不(B)「函」的結構採「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式
【yingyin74】評論
十七、公文結構及作法說明如下: (一) 令:1、公布法律、發布法規命令、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之行政規則:(1) 令文可不分段,敘述時動詞一律在前,例如:甲、訂定「○○○施行細則」。乙、修正「○○○辦法」第○條條文。丙、廢止「○○○辦法」。(2) 多種法律之制定或廢止,同時公布時,可併入同一令文處理;法規命令之發布,亦同。(3) 公、發布應以刊載於政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方式為之,並得於機關電子公布欄公布;必要時,並以公文分行各機關。2、人事命令:(1) 人事命令:任免、遷調、獎懲。(2) 人事命令格式由人事主管機關訂定,並應遵守由左至右之橫行格式原則。 (二) 函:1、行政機關之一般公文以「函」為主,函的結構,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