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名題】評論
須聲請法院撤銷
【katern】評論
第 74 條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暴利行為)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Jerry Lin】評論
C錯的原因在黃底部分第 74 條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 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