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政務官適用之懲戒處分為何?
(A)撤職與記過
(B)撤職與申誡
(C)記過與申誡
(D)休職與申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7403
統計:A(60),B(442),C(60),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Peja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一)政務官的定義:乃參與國家大政方針之決策並隨政黨選舉成敗或政策改變而進退之公務員,例如行政院各部部長不兼部會首長之政務委員 各部政務次長等。其範圍包括:1、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之人員。2、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3、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4、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二)政務官的特性:1、政務官以制定或參與政策為任務。2、政務官不以學歷及考試為資格要件,故無任用資格之限制。3、政務官身分不受法律保障。4、無退休制度之適用。5、懲戒的方式只有撤職及申誡。6、政務官無升遷制度。(三)事務官的定義:指依照既定方針執...

【用戶】珊珊考上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9條(懲戒處分之種類)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用戶】Fighting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9條(懲戒處分之種類)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用戶】Peja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一)政務官的定義:乃參與國家大政方針之決策並隨政黨選舉成敗或政策改變而進退之公務員,例如行政院各部部長不兼部會首長之政務委員 各部政務次長等。其範圍包括:1、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之人員。2、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3、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4、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二)政務官的特性:1、政務官以制定或參與政策為任務。2、政務官不以學歷及考試為資格要件,故無任用資格之限制。3、政務官身分不受法律保障。4、無退休制度之適用。5、懲戒的方式只有撤職及申誡。6、政務官無升遷制度。(三)事務官的定義:指依照既定方針執行之永業性公務員,原則上一般政務官以外之公務員皆屬之。.....看完整詳解

【用戶】珊珊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9條(懲戒處分之種類)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用戶】Fighting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9條(懲戒處分之種類)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用戶】珊珊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9條(懲戒處分之種類)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    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    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用戶】Fighti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9條(懲戒處分之種類)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