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關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夫妻因判決離婚者,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院判決確定時為準
(B)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C)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原則上不得讓與或繼承
(D)該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2753
統計:A(2540),B(248),C(716),D(710),E(0)

用户評論

May】評論

(A)民法§1030-4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Howard Wu】評論

A選項是在說財產價值計算的時間點,跟脫不脫產沒關係吧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原則上不得讓與或繼承 例外有那些情況 有人能幫解惑嗎?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夫妻因判決離婚者,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院判決確定時為準 民法1030-4 條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 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