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那些情障有關名詞是我國特殊教育法曾經使用的?(甲)嚴重情緒障礙 (乙)行為異常 (丙)情緒障礙 (丁)性格及行為異常
(A)甲丁 
(B)丙丁 
(C)乙丁 
(D)乙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144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Vickie Ch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98年11月 將 "嚴重情緒障礙" 修改為 "情緒行為障礙", 目的是將 ADHD等行為障礙納入特殊教育法源中.

【用戶】Sandra Hs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所以這題其實已經不合時宜囉!

【用戶】Mienmien Che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建議刪除

【用戶】鄭喵喵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不合時宜,建議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