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以下何者違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綱在國中教育階段的課綱設計:1、學校在彈性學習課程裡,可以設計類似高中的選修課程提供學生依興趣及能力分組選修2、自然科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等領域,均含數個科目,除實施領域教學外,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亦得實施分科教學3、國中社會領域(史、地、公)可採分科教學,亦可於不同年級彈性修習不同科目,不必每個科目在每學期都修習4、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三分之一。
(A) 1 2 3 4
(B)1 3 4
(C) 3 4
(D) 4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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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decadetoyou】評論

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

Viola Chen】評論

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 並可進行協同教學。

MW】評論

想請問選項2中的意思,是比如說健教課或是家政課,可以不用於每學期都修這樣嗎? 但是像自然,在七年級就只有生物,八年級只有理化,九年級通常就也是理化,然後安排少部分的生物課複習,那想請教自然領域這樣要怎麼可以實施分科教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