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貳參】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2 條 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第 3 條 前條所稱之行政訴訟,指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及給付訴訟。
【張燕盈】評論
行政處分
【togetone】評論
形成訴訟-本來存在變成不存在---舉例:撤銷婚姻-形成新的法律關係(離婚關係)確認訴訟-確認法律關係存在-----舉例:鄧香妹案-確認親子關係訴訟給付訴訟-要求對方給付一定金錢-舉例:王貴芬案-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訴訟形成之訴,乃基於私法上之形成權,請求法院以判決宣告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之訴。此訴之作用,係藉法院之判決,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形成力,無待於其他行為之輔益。如宣告離婚之訴,一經判決原告勝訴確定,當事人間之婚姻關係即行消解,不以有無塗銷夫妻身分之登記而有異。與給付之訴在請求對造為一定之行為或不行為,判決確定後尚須強制執行始能實現判決之效力者不同 ; 與確認之訴僅在確認法律關係之存否,或使其不明確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