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滄源】評論
身心尚未成熟嘗試性行為 和 嘗試性行為而違反法律的結果 前者比較懊悔終身???不懂咧.......
【Mac Liang】評論
或者,......就「解釋」而解釋→ 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所以思想也尚未成熟,甚至根本關於謀生丶學業丶法律等問題都沒設想周到。
【KAKALA】評論
思慮不周才會懊悔啊!
【Andy Lian】評論
正確來說與未滿16歲性交=非告訴乃論 與16歲-18歲性交=告訴乃論兩人都未滿18歲=兩小無猜條款.可以減刑或免刑還有我不認為是假道學~我本人比較保守純粹是價值觀的問題認同11.12樓說的